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

BE6.关于自由意志
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2

Faith12.如果

Faith12.如果有人在自己里面思想,或对别人说:“谁能拥有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也就是信仰呢?我是不能”,我会告诉他如何能拥有它,即:避恶如罪,转向主,你就会拥有你想要的那种内在承认。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在主里面(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,18–31节);这种人热爱并看见真理(Life32–41节);他拥有信仰(Life42–52节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

Faith2.真正的

Faith2.真正的信仰无非是一种承认,即承认某事就是如此,因为它是真的;这意味着一个处于真正信仰的人会思想说:“这是真的,所以我信。”也就是说,信仰属于真理,真理属于信仰,或说,信仰依赖于真理,真理是信仰的对象。因此,这种人若不明白某事是真的,就会说:“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,所以我还是不信。我怎能相信我不明白的东西呢?说不定它是假的呢。”

目录章节

目录章节

目录章节